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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器審中心關于對落實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藥監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復工復產十條相關事宜補充說明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防疫措施調整優化,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的工作部署,現對《器審中心關于落實<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藥監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復工復產十條>有關事宜的通告》補充說明如下: 一、關于提交補正資料的時間 。ㄒ唬2023年2月20日前發出醫療器械補正資料通知單的項目,補正資料期限延長一年。 。ǘ2023年2月20日(含2月20日)后發出醫療器械補正資料通知單的項目,按照《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體外診斷試劑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規定,補正資料提交時限恢復為一年。 二、其他事宜 除本說明第一項上述內容外,《通告》中其他內容廢止。 以上內容,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特此通知。 信息來源: https://www.cmde.org.cn/xwdt/zxyw/20230220163006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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