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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原則】經皮腸營養導管注冊審查指導原則經皮腸營養導管注冊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幫助和指導注冊申請人對經皮腸營養導管產品的注冊申報資料進行準備,以滿足技術審評的基本要求。同時有助于審評機構對該類產品進行科學規范的審評,提高審評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本指導原則是對經皮腸營養導管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還可依據具體產品的特性確定其中的具體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其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 本指導原則是對注冊申請人和審查人員的指導性文件, 但不包括注冊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 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作為醫療器械管理的經皮腸營養導管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產品技術審評的參考。 本指導原則規定的經皮腸營養導管為無源醫療器械,通常由導管、頭端固定裝置、連接件等部件組成,在體內留置時間大于等于30天。導管一般采用硅橡膠或聚氨酯等材質制成。無菌提供,一次性使用,管理類別為第三類醫療器械。 經皮腸營養導管用于為不能經鼻腸營養的患者輸送營養物質。經皮腸內營養臨床管飼途徑分為經皮內鏡下胃造口術、經皮內鏡下空腸造口術、空腸造口術等,臨床上通常與內窺鏡、腹腔鏡、導引系統、導絲、穿刺針、圈套器等配合使用。 二、注冊審查要點 (一)監管信息 包括申請表、術語和縮寫詞列表(如適用)、產品列表、既往溝通記錄(如適用)、主文檔授權信(如適用)以及符合性聲明等,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的要求。按照填表要求填寫申請表,以表格形式列出擬申報產品的型號、規格、結構及組成、附件,以及每個型號規格的標識。 (二)綜述資料 1.概述 描述申報產品通用名稱及其確定依據、管理類別、分類編碼、適用范圍等。該產品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屬于《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14注輸、護理和防護器械目錄下05非血管內導(插)管項下01經皮腸營養導管。產品名稱應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及有關規定。 注冊單元劃分依據《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等文件進行,主要原材料不同建議區分不同注冊單元,提供各自完整的注冊申報資料。 2.產品描述 產品描述應全面、詳細,至少應包括申報產品名稱、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及相應圖示、規格型號的劃分及依據、尺寸、各組件原材料(規范的化學名稱、金屬牌號)、技術性能指標、滅菌方式、預期用途、適用部位、配合使用的產品信息、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特征、是否符合相關標準等。 3.型號規格 對于存在多種型號規格的產品,應當明確各型號規格的區別,說明型號規格表述方式中每一字母、數字或符號的代表含義。應當采用對比表及帶有說明性文字的圖片、圖表對各種型號規格的結構組成、功能、產品特征、性能指標等加以描述。 4.包裝說明 說明產品的包裝層次,明確產品各層次包裝(初包裝、中包裝、大包裝)的材料信息;特別應當說明其無菌屏障系統(包括與滅菌方法相適應的初包裝)的材料信息。 5.與同類和/或前代產品的參考和比較 列表比較說明申報產品與同類產品和/或前代產品在工作原理、結構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標、作用方式,以及適用范圍等方面的異同。 6.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可根據申報產品的具體預期用途及研究資料,參考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要求,進一步確認申報產品具體的適用范圍及禁忌證,描述其為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并說明預期與其配合使用的產品。 6.1適用范圍:應當明確具體的適用范圍。 6.2預期使用環境:明確預期使用的地點(如醫療機構),說明可能影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 6.3適用人群:說明該器械目標患者人群信息,以及不適宜應用的某些疾病、情況或特定人群(如適用)。 6.4禁忌證(如適用)。 7.申報產品上市歷史 如適用,提交申報產品在各國家或地區的上市批準時間、銷售情況。如有不良事件和召回,分別對申報產品上市后發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發生時間、申請人采取的處理和解決方案、相關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等進行描述。 (三)非臨床研究資料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產品風險管理資料是對產品的風險管理過程及其評審的結果予以記錄所形成的資料。制定該文件時,應充分考慮經皮腸營養導管的組件、臨床使用方式、可能的臨床風險等,如,原材料的生物學和化學危害(如材料或材料來源變化)、生產加工過程單體、添加劑等的殘留、產品使用風險因素(如產品連接錯誤、球囊泄露、球囊破裂、導管堵塞、導管或連接件斷裂、導管移位/脫出、感染等)、滅菌過程可能產生的危害(如滅菌方式對產品不適宜、滅菌不完全)、產品包裝可能產生的危害(如包裝破損、標識不清)等。 應提供下列內容,并說明對于每項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個過程的可追溯性。 1.1風險分析:包括醫療器械適用范圍和與安全性有關特征的識別、危害的識別、估計每個危害處境的風險。 1.2風險評價:對于每個已識別的危害處境,評價和決定是否需要降低風險,若需要,描述如何進行相應風險控制。 1.3風險控制:描述為降低風險所執行風險控制的相關內容。 1.4任何一個或多個剩余風險的可接受性評定。 1.5與產品受益相比,綜合評價產品風險可接受。 2.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說明產品符合《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各項適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證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對于《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中不適用的各項要求,應當說明理由。 3.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制定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應根據產品的技術特征和臨床使用情況來確定產品可進行客觀判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標和檢測方法。對宣稱的所有與產品安全有效性相關、可以客觀判斷的技術參數和功能,以及特殊設計、性能和結構,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規定。產品技術要求中的性能指標應不低于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產品技術要求中的檢驗方法均應為已驗證的方法。對于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不適用的推薦要求條款,應說明不適用的原因。 產品技術要求中應明確產品型號規格并闡明各型號規格之間的區別和劃分依據,列明產品結構及示意圖,產品各組件的原材料及相應添加劑(如適用),與人體或進入人體液體接觸的部件,應寫明其原材料牌號,或者應符合的國家/行業標準。描述產品滅菌方法、有效期等信息。 常見的通用技術指標包括以下幾點(不限于此): 物理和使用性能:規格尺寸、微粒污染、連接件、拉伸性能、抗彎曲性、射線可探測性、耐腐蝕性(如適用); 對于帶定位球囊的腸營養導管,除滿足通用要求外,技術指標還應包括以下幾點(不限于此): 營養腔流量、球囊的爆裂體積、球囊的體積保持性、球囊的偏心度、管身規格、球囊的完整性、球囊在模擬胃液中的完整性; 化學性能:酸堿度、蒸發殘渣、紫外吸光度、重金屬含量、還原物質、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 其他性能:無菌。 4.產品檢驗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符合醫療器械注冊申報法規文件要求的檢驗報告。若申報的產品包括多個型號,選取檢驗的典型性型號應當能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被檢型號產品無法覆蓋本注冊單元,應進行差異性檢驗。 5.研究資料 根據申報產品適用范圍和技術特征,提供非臨床研究綜述,逐項描述所開展的研究,概述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 應當從技術層面論述申報產品的設計、技術特征、性能指標及制定依據、生物學特性研究、滅菌研究等,內容至少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5.1設計特征 應列明產品各組件的名稱、材料、結構和功能,提交各部件功能與實現功能的工作原理、途徑。 5.2產品性能研究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產品性能研究資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標以及與質量控制相關的其他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理由及理論基礎。 產品各部件的使用性能均應進行研究和驗證,其結果應能證明符合臨床使用要求。描述不同外徑、長度的制定依據和理由。常見性能研究指標包括但不限于:外觀、規格尺寸、微粒污染、流速(如適用)、側孔、刻度線、連接件、拉伸性能、抗彎曲性、射線可探測性、耐腐蝕性(如適用)、其他組件使用性能、酸堿度、蒸發殘渣、還原物質、環氧乙烷殘留量(如適用)、重金屬含量、紫外吸光度、無菌、細菌內毒素等,對于帶定位球囊的腸營養導管,還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營養腔流量、球囊的爆裂體積、球囊的體積保持性、球囊的偏心度、管身規格、球囊的完整性、球囊在模擬胃液中的完整性。 5.2.1連接件結構及性能 連接件是用于胃腸道輸液裝置、胃腸道注射器等與經皮腸營養導管連接的裝置。若連接件設計為胃腸道應用連接件,應給出小孔徑連接件使用的材料彎曲彈性模量或拉伸彈性模量,應提供其連接件的尺寸、流體泄漏、應力開裂、抗軸向負載分離、抗旋開扭矩分離、抗過載、旋開分離以及非相互連接特性等性能研究資料;如連接件具有多個接頭,應詳述其不同的接口的用途,預期配合使用的產品等信息。 5.2.2頭部固定裝置 頭部固定裝置是用于將經皮腸營養導管在胃內留置固定的部件,一般為內墊片或球囊形式。應明確頭部固定裝置的材質、結構、與導管之間的連接牢固度及模擬臨床使用條件下的使用情況等信息,其設計應能保證臨床護理時可以順利旋轉,避免發生導管移位、包埋綜合征等并發證。 5.2.3抗彎曲性 驗證經皮腸營養導管在臨床使用最惡劣情況下的抗彎曲性能,如產品在臨床使用方式下不會發生扭結、折斷或開裂。驗證不同彎曲狀態下的液體流量,并分析臨床使用的適用性。 5.2.4導管設計 對于不同導管設計應有依據和理由,如導管頂端帶有涂層、導管頭端為螺旋形、導管帶有腹壁固定裝置等,應提供相應的研究資料,說明其機理并進行驗證。 如果產品具有特殊設計、性能和結構,應提供相應研究和驗證資料。 5.3毒性物質殘留研究 經皮腸營養導管各組件的原材料不得人為添加已列入相關法規及指令禁止的、或未經毒理學評估的物質,如熒光增白劑。如果與進入人體液體接觸部件中包含殘留單體、增塑劑、抗氧劑、催化劑、著色劑等物質,為保證產品使用的安全性,建議針對不同人群生理特點分別進行安全性評價。 5.4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特性是產品最終質量控制的重要因素。應說明原材料的選擇依據,列明生產過程中所需全部材料(包括粘接劑、添加劑及相應加工助劑)的化學名稱、商品名/材料代號(若有)、化學結構式/分子式、不銹鋼或合金牌號、符合的標準等基本信息,建議以列表的形式提供。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產品全部原材料符合相應標準的質量控制資料,對于首次用于醫療器械方面的新材料,應提供該材料適合用于人體的預期使用部位的相關研究資料。 5.5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 生物相容性評價資料應當包括:生物相容性評價的依據、項目和方法;產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與人體接觸的性質;實施或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對于現有數據或試驗結果的評價。建議按照GB/T 16886.1標準,以及產品與組織接觸方式、累積接觸時間等,提供生物學評價文件。通常情況下,應評價的項目包括細胞毒性、致敏、刺激、急性全身毒性、亞慢性毒性、遺傳毒性、植入、熱原。 5.6滅菌工藝研究 參考GB 18280《醫療保健產品滅菌輻射》系列標準、GB 18279《醫療保健產品滅菌環氧乙烷》系列標準和GB/T 16886.7《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7部分: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等相應標準規定,提交產品包裝及滅菌方法選擇的依據,經過確認并進行常規控制,開展以下方面的確認: 5.6.1產品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應考察滅菌工藝過程對于產品的影響。 5.6.2包裝與滅菌過程的適應性。 5.6.3應明確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并提供滅菌確認報告。無菌保證水平(SAL)應達到1×10-6。 5.6.4殘留毒性:若滅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現殘留,如環氧乙烷滅菌,應當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其解析的研究資料。 5.7其他資料 結合申報產品的特點,證明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資料。 6.穩定性和包裝研究 應提供有效期的驗證資料,包括貨架有效期、運輸穩定性等。在有效期研究中應監測整個有效期內確保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關鍵參數,如在產品技術要求中所描述的參數,并提交所選擇測試方法的驗證資料。考慮加速/實時老化對于終產品的影響。 提供運輸穩定性研究資料,證明在生產企業規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境條件不會對產品的特性和性能造成不利影響。產品包裝驗證可根據有關標準進行,如GB/T 19633《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系列標準、YY/T 068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系列標準、YY/T 0698《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材料》系列標準等,提交產品的包裝驗證報告。申報產品的初包裝材料應能保證產品在滅菌、貯存和運輸過程中,對產品性能和安全性不會產生不利影響。提供初包裝材料的質量控制標準及相關驗證數據。 7.其他資料 經皮腸營養導管已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產品制造材料、性能要求、滅菌方式、適用范圍、使用方法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臨床評價資料 對于不符合豁免臨床評價目錄的產品,注冊申請人應按照臨床評價指導原則的要求通過開展臨床試驗,或者通過對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文獻資料、臨床數據進行分析評價,證明醫療器械安全、有效,提交相應的臨床評價資料。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標簽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的要求。語言應清晰、準確,應提供關于使用步驟、使用環境、禁忌證、注意事項的完整信息。同時,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產品一般信息及結構示意圖,包括產品結構及組成、產品主要原材料等。 2.進口產品說明書中內容應忠實于原文,提交產品隨附的完整版原文說明書、標簽及中文翻譯件。 3.產品適用范圍及相關性能介紹所宣稱內容應有充分的支持資料,不能夸大。 4.應詳細說明所申報產品實際應用時具體的操作步驟,可以提供圖示。 5.在說明書中明確產品的禁忌證、針對產品特點的特殊注意事項、警示信息、可能的不良事件及處理措施等。 如注意事項應提示各接口用途、產品的沖洗方式及次數、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應強行沖洗、疏通管腔以及產品為一次性使用等。警示信息應寫明所有導致產品功能不良或對使用者或患者造成危害的已知情形或事件,例如連接錯誤風險、傷口感染、包埋綜合征等。 6.運輸和儲存條件。企業確定的運輸和儲存條件均應經過驗證,特別是儲存的溫度和濕度,應被產品有效期驗證的條件所覆蓋。 7.建議注明“本產品的使用應符合醫療部門相關操作規范及相關法規的要求,僅限于經培訓的醫護人員使用”或類似的警示性語言。 8.其他應載明的內容。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提供確保產品和質量管理體系符合相關要求文件。說明生產工藝和步驟,列出工藝圖表,對生產工藝的可控性、穩定性應進行確認。生產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添加劑、助劑等(如潤滑劑,光/熱固化膠等粘合劑)應說明對殘留量的控制標準、毒性信息,并提供安全性評價報告;應提供產品加工過程中以及終產品的質量控制要求。 若產品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應當概述每個研制、生產場地的實際情況。 三、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9號[Z]. [2]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Z]. [3]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Z]. [4]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3號[Z]. [5]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8號[Z]. [6]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1號[Z]. [7]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9號[Z]. [8]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分類目錄的公告: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Z]. [9]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1號[Z]. [10]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列入免于進行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73號[Z]. [11] GB/T 16886.1,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1部分:風險管理過程中的評價與試驗[S]. [12] GB 18280,醫療保健產品滅菌輻射[S]. [13] GB 18279,醫療保健產品滅菌環氧乙烷[S]. [14] GB/T 16886.7,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第7部分: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S]. [15] GB/T 19633,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S]. [16] YY/T 0681.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第1部分:加速老化試驗指南[S]. [17] YY/T 0698,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材料[S]. [18] GB/T 42062,醫療器械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 [S]. [19] YY/T 0483,一次性使用腸營養導管、腸給養器及其連接件 設計與試驗方法[S]. [20] YY/T 0817,帶定位球囊的腸營養導管物理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S]. [21]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7年第187號[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