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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原則】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注冊審查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注冊審查 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審評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注冊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注冊申請人和技術審評人員使用的指導性文件,但不包括審評審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需在遵循相關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如果有能夠滿足相關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和標準體系以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和標準的不斷完善,以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進行適時的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中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分類編碼為10-04-04。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用于對腎功能衰竭患者進行腹膜透析建立治療通路,屬于一次性使用無菌產品。本指導原則不包含與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配合使用的腹膜透析液、腹膜穿刺引導器械(如腹膜穿刺器等)、腹膜透析機等其他輔助器具。采用新型材料、新作用機理、新功能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產品,可參考本指導原則中適用的部分。 二、注冊審查要點 注冊申報資料應按照《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提供,尤其注意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監管信息 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章節目錄、申請表、術語和縮寫詞列表、產品列表、既往溝通記錄(如適用)、關聯文件、申報前與監管機構的聯系情況和溝通記錄以及符合性聲明等,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的要求。 1.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 注冊單元劃分應符合《醫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的要求,原則上以產品的技術原理、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 例如:主體材料、設計或作用機理、功能等不同的產品建議按照不同注冊單元進行劃分。 (二)綜述資料 1.產品名稱的要求 應描述產品名稱的確定依據。產品的命名需采用《醫療器械分類目錄》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的通用名稱,或以產品結構及組成、適用范圍為依據命名,需符合《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規則》《輸血、透析和體外循環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相關文件的要求。 2.分類編碼及管理類別 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的分類編碼為10-04-04,管理類別為Ⅱ類。 3.型號規格 明確產品型號規格的表述方式、劃分依據以及各型號規格間的異同點,可采用圖片、圖表等形式對不同型號規格產品的結構組成(或配置)、產品特征等加以描述。 4.產品的結構及組成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通常由管路、連接端口、保護帽等組成。一般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根據臨床需要,產品的管路結構會有所不同。常見的產品結構包括帶有雙滌綸套的直管型(見圖1)、卷曲管型(見圖2)、鵝頸直管型(見圖3)、鵝頸卷曲管型(見圖4)等型式。所列圖示不代表固定的結構設計,可以為其他設計類型。
結構及組成中應規范組件名稱,如有附件及選配件,應列明具體組件名稱。結構及組成中應列明各組件的主要材質種類。申報資料中各項文件中結構及組成信息應一致。 5.原材料要求 提交產品各組件(包括附件)組成材料(包括主材、所有輔材)的基本信息,如:化學名稱、商品名/材料代號、牌號、使用量/組成比例(如適用)、供應商名稱、符合的標準等基本信息。建議產品組成材料以列表的形式提供,并與產品結構圖示中標識的組件一一對應。原材料信息應在注冊申報文件中描述一致。 對于首次應用于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的新材料,需提供該材料適合用于人體預期使用用途、使用部位及安全性的相關研究資料。 6.描述產品工作原理、各組成部分在產品中的功能、各組件連接方式(如適用)、使用方法及圖示(如適用)。 7.包裝說明 提供產品的包裝信息,可包括包裝形式、包裝材料、包裝工藝以及無菌屏障系統等信息。 8.適用范圍和禁忌證 適用范圍、預期使用環境、適用人群、禁忌證(如有)需與申報產品的性能、功能相符。 8.1適用范圍:應清晰準確地描述產品適用范圍,說明預期與其聯合使用的器械(如有)、預期使用部位(或所處連接位置)、操作者或使用者技能要求、預期用途等。 8.2預期使用環境:應明確申報產品預期使用的地點(如臨床機構、患者家庭等),說明可能影響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環境條件。 8.3適用人群:經臨床醫生判定適宜進行腹膜透析的終末期腎病等患者。 8.4禁忌證:經臨床醫生判定不適宜進行腹膜透析的情形。明確說明該器械不適用的情形,如腹壁皮膚廣泛感染或嚴重燒傷、腹膜結構和功能不全、腹膜炎等。 9.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注冊申請人應跟蹤整理已上市同類產品的不良事件、召回、警戒等相關信息,并將其作為風險管理的輸入資料,進行風險評估和控制。 10.參考的同類產品或前代產品 提供同類產品(國內外已上市)或前代產品(如有)的信息,闡述申請注冊產品的研發背景和目的。對于同類產品,說明選擇其作為研發參考的原因。 列表比較說明本次申報產品與已上市同類或前代產品(如有)的相同點和不同點,比較的項目包括產品名稱、原材料、結構組成、性能指標、適用范圍、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包裝、生產工藝、滅菌方式、有效期等。 11.其他需說明的內容 11.1如適用,應明確與申報產品聯合使用實現預期用途的其他醫療器械產品的詳細信息,說明其連接方式及連接部位規格尺寸要求等。 11.2對于已獲得批準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應當提供注冊證編號和國家藥監局官方網站公布的注冊證信息。 (三)非臨床資料 產品的研究資料需從技術層面論述所申報產品的設計、技術特征、原材料控制、生產工藝控制及驗證、產品性能指標及制定依據、包裝驗證資料、滅菌驗證資料、有效期驗證資料等。至少需包含如下內容: 1.產品風險管理資料 注冊申請人需對產品全生命周期實施風險管理,參照GB/T 42062《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提交風險管理資料。注冊申請人在產品申報注冊前,需對風險管理過程進行評審。評審需至少確保:風險管理計劃已被適當地實施,綜合剩余風險是可接受的。評審結果需形成風險管理報告。申報資料格式需符合現行有效的法規文件要求。 除無源醫療器械已識別的共性風險外,對于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產品,注冊申請人至少還需關注以下危險(源): 1.1設計 申報產品中管路組件的設計流量低于相關標準要求,會降低腹膜透析效率和質量。 1.2原材料選擇 申報產品中管路組件在自由彎曲或對折后易發生彎折或變形,導致臨床使用時的流速降低; 原材料的生物學和化學危害,如材料與藥物的相互作用、材料變更等產生的風險。 1.3生產加工 腹膜透析導管的腹內段,存在過大的銳邊、毛刺等,置入患者腹腔后容易劃傷組織; 申報產品中各連接件密封不嚴,導致灌注或引流過程發生液體泄漏; 生產過程中的加工助劑殘留; 產品未完全滅菌; 滅菌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如環氧乙烷); 熱原污染; 組件、成品缺陷。 1.4產品說明書及標簽 說明書中沒有提供日常維護方法(如適用)、使用前的檢查建議等信息; 沒有維護或使用了不恰當或者不正確的維護方法; 產品或包裝上標識不明確、不清晰,說明書編輯不當、未警示全部使用風險及注意事項所導致的使用風險。 1.5臨床使用 未遵循規定使用; 包裝破損導致的無菌屏障破壞; 使用中保護帽組件意外脫落; 聯合使用時,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全系統的密閉性無法保持。 2.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 注冊申請人可結合申報產品特性,參考《<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符合性技術指南》中適用的部分,準確填寫《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應說明申報產品符合《醫療器械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則清單》各項適用要求所采用的方法,以及證明其符合性的文件。對于不適用的各項要求,應當說明理由。 3.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的制定應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的要求。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產品自身的技術特征和臨床使用情況來制定保證產品安全有效、質量可控的性能指標和檢驗方法。 3.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說明 明確產品型號規格,闡明各型號規格間的區別及劃分說明,型號規格的表述應在所有注冊申報資料中保持一致。 3.2性能指標 性能指標引用標準應當為現行有效版本,常見的參考標準包括:YY/T 0030《腹膜透析管》、YY/T 0586《醫用高分子制品 X射線不透性試驗方法》、GB/T 15812.1《非血管內導管 第1部分:一般性能試驗方法》等,建議參考上述標準中適用條款制定產品的性能指標要求。如產品有特定設計,注冊申請人還需根據產品設計特征設定相應的性能指標,并將其列入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中的性能指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外觀:外表面、潔凈度、無雜質; 尺寸; 流量; 抗彎曲性; 連接強度; 峰值拉力、座(如適用)、動力注射、側孔、末端頭端、透明度、標識等; 無泄漏; 射線可探測性; 無菌、內毒素; 耐腐蝕性(如適用); 化學性能(如管路為硅橡膠材質,應參考YY/T 0334適用部分)。 若相關性能指標要求(包括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規定的要求)不適用,注冊申請人應在提交注冊申報資料的研究資料中對不適用情況進行合理的說明。 3.3檢驗方法 如適用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對產品各性能指標有明確的檢驗方法,建議優先選擇作為各性能指標對應的檢驗方法。 申報產品若無適用的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或適用標準中未對相關性能指標的檢驗方法做出明確規定的,注冊申請人可采用經過自行驗證的檢驗方法。注冊申請人需提供典型產品型號樣品的選擇說明,所檢驗型號產品需是本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申報的其他型號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典型產品。若一個型號規格不能覆蓋,需選擇其他型號規格進行差異性檢驗。如不同規格器具的物理性能中參數不同的指標,需進行差異性檢驗。 3.4若申報產品包含外購已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組件,應在產品技術要求中予以明確。 4.檢驗報告 4.1檢驗報告可以是注冊申請人出具的自檢報告,或委托有資質的醫療器械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4.2同一注冊單元內所檢產品應當能夠代表本注冊單元內其他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則上需選擇包含全部原材料和組件、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使用性能可以覆蓋本注冊單元其他型號的產品作為典型型號進行檢驗。若性能指標不能互相覆蓋,應選擇同一注冊單元其他型號產品進行差異性檢驗。 5.研究資料 5.1產品性能研究 應當提供產品性能研究資料,包括有效性、安全性指標的確定依據、所采用的標準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論基礎等。 如申報產品預期與其他醫療器械產品聯合使用,注冊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聯合使用安全有效的研究資料,如連接部位的適配性、長期使用時的阻菌性驗證等資料。 如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產品為雙層設計,考慮其臨床應用中可能存在的斷裂和分層的風險,注冊申請人需提供產品斷裂力、剝脫力和雙層拉力性能的驗證資料。如有除產品技術要求性能指標以外的其他特殊設計,需一并提供相關驗證資料。 5.2生物學特性研究 應對終產品與患者直接或間接接觸的組件進行材料表征。參照GB/T 16886.1的要求,根據接觸性質、接觸時間判斷產品的類別,對其進行生物學評價,生物學評價的終點可參考其附錄A中“表A.1 生物學風險評定終點”。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屬于“植入醫療器械”中與組織直接接觸的醫療器械,接觸時間通常為持久接觸。 應進行細胞毒性、致敏反應、刺激反應、熱原、急性全身毒性、亞慢性毒性、植入反應、遺傳毒性評價。 5.3產品滅菌工藝研究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產品以無菌形式提供,注冊申請人應明確其滅菌工藝(方法和參數)和無菌保證水平(SAL),并提供滅菌驗證及確認的相關研究資料。如采用的滅菌方法容易出現殘留物,應當明確殘留物信息及采取的處理方法,并提供相關研究資料。如產品或組件涉及兩次或多次滅菌的情形,應當提供產品滅菌工藝耐受性的研究資料。 6.穩定性研究 6.1貨架有效期 應當提供產品貨架有效期和包裝研究資料,證明在貨架有效期內,在生產企業規定的運輸貯存條件下,產品可保持性能功能滿足使用要求,并保持無菌狀態。 產品貨架有效期的驗證可選擇加速穩定性試驗或實時穩定性試驗,具體需根據產品特性選擇驗證方式。無論加速穩定性試驗還是實時穩定性試驗,注冊申請人均需在試驗方案中設定測試項目、測試方法及判定標準。貨架有效期驗證項目通常包括產品技術要求中與有效期密切相關的條款,以及包裝完整性。加速老化研究的具體要求可參考YY/T 0681.1《無菌醫療器械包裝試驗方法 第1部分:加速老化試驗指南》等標準。提交包裝驗證報告,常見驗證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包裝完整性、包裝強度和微生物屏障性能等。 6.2使用穩定性 應當提供使用穩定性/可靠性研究資料,證明在生產企業宣稱的使用期限內,在正常使用、維護條件下,產品的使用性能滿足要求的驗證資料。 6.3包裝及包裝完整性 在宣稱的有效期內以及運輸儲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企業需提交產品包裝驗證和運輸驗證資料。運輸穩定性應證明在生產企業規定的運輸條件下,運輸過程中的環境條件不會對醫療器械的特性和性能,包括完整性和清潔度等,造成不利影響。產品包裝驗證可依據有關國內標準進行(如GB/T 19633系列標準、YY/T 0681系列標準等),提交產品的效期末包裝驗證報告。在進行加速老化試驗研究時需注意:產品選擇的環境條件的老化機制需與宣稱的運輸儲存條件下真實發生的產品老化的機制相匹配一致。對于在加速老化研究中可能導致產品變性而不適于選擇加速老化試驗方法研究的情況,需以實時老化方法測定和驗證。 7.其他資料 如申報產品為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導管產品,申請人應當按照《列入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產品對比說明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提交申報產品相關信息與《目錄》所述內容的對比資料、申報產品與《目錄》中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的對比說明,從基本原理、結構組成、性能、安全性、適用范圍等方面,證明產品的安全有效性。 (四)臨床評價資料 如申報產品不在《免于臨床評價醫療器械目錄》的產品描述范圍之內,或不能證明與已獲準境內注冊的產品具有基本等同性,申請人需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等相關文件要求開展臨床評價,論證產品臨床應用的安全有效性。 (五)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樣稿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需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和YY/T 0466.1《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適用文件的要求。說明書、標簽的內容應當真實、完整、科學,并與產品特性相一致,文字內容必須使用中文,可以附加其他語種,但應當以中文表述為準。說明書、標簽中的文字、符號、圖形、表格、數據等需相互一致,并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說明書應包含產品的適用范圍、禁忌證和臨床使用注意事項、警示以及提示信息等。建議在警示信息中注明產品的無菌操作要求,長期留置產品的護理注意事項(包括患者離院在家時的注意事項等),配合使用的其它器械(如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鈦接頭、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外接短管等)的要求、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內容。如適用,建議列明產品臨床推薦的最長使用時間、警示導管需要更換的情形。 (六)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注冊申請人應按照《關于公布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和批準證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要求及說明”,提交申報產品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 三、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9號[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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